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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聘请律师团队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战略发展部  点击数:6939  更新日期:2020/5/19 9:33:46】

一、比选条件

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聘请律师团队服务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比选。受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委托,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评比方法和标准为综合评估法,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聘请律师团队服务项目

2、比选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3、项目地点: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广告分公司。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5、服务内容:1、梳理事实。2、提供法律分析。3、代为整理准备证据、4、代为开庭,5、参与调解谈判。6、代为提交、收取法律文书。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质,具有注册律师三人()以上,具有合同纠纷案专业能力且能够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法律服务能力。

2.“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6.凡列入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招商采购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因为疫情的原因,凡有意参加者,请2020519日至202052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被委托人手机号码及邮箱)、购买者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的扫描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526506937@qq.com),并致电公告联系人审核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5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12楼会议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比选。

5.2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进行密封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网站(http://www.lufashiye.com)上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13

  编:050000

  话:13933889099

联系人:李兆琪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

    编:050021

    话:0311-67306737

  人:鲍金丽

行政监督电话:0311-68099302

纪检监督电话:0311-68099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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