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联系人:赵毅、李硕。 联系电话:19930503322/18932539796。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与时光街交叉口东南角世纪公馆20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