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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崔庄服务区经营摊位租赁单位比价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崔庄服务区  点击数:2833  更新日期:2019/12/30 16:40:22】

一、项目概况

根据《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稿)》(冀高禄工﹝2018﹞356号)文件要求,需要对崔庄服务区经营摊位进行比价招租,现征集此项目的租赁单位。请报名单位向崔庄服务区综合办公室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比价材料提交到服务区办公室,通过比价最终确定租赁单位。

二、标段划分、报价要求

招标内容: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崔庄服务区南、北区刀削面摊位、扒鸡摊位、工艺品摊位租赁,共分为:3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经营租赁项目

位置

面积

最低报价

第1标段

刀削面摊位

南区:餐厅一楼西侧门往南至楼梯口处;北区:餐厅三面环绕玻璃门入口西侧。

南区:52㎡;北区:24㎡

不低于营业收入(税前)的40%作为租金

第2标段

扒鸡摊位

南区:休闲区北侧;北区:公共卫生间南侧的外卖亭连廊自西向东起第二间。

南区:16.1㎡;北区:18.9㎡

6.44万元

第3标段

工艺品摊位

南区:超市玻璃墙北侧;北区:公共卫生间南侧的外卖亭连廊自西向东起第三间。

南区:49.7㎡;北区:59.8㎡

7.38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已列入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招商采购黑名单的单位禁止参与。

2、企业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第1标段经营范围应包含刀削面,第2标段经营范围应包含扒鸡,第3标段经营范围应包括工艺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

3、近1年内具有高速公路服务区(或停车区)租赁经营同类货品的业绩合同。

4、商家应具有三年以上实体经营资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在经营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第1标段的比价单位须具有资深的地方特色刀削面制作工艺和传统独特配料这两项条件(实地考察)。品牌单位须提供品牌商对比价申请人经营项目的授权书。

5、与比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比价申请,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家比价申请人报名比价。

6、根据标价进行排名,标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服务区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服务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7、为保证比价活动正常有序进行,比价单位在报名时需向服务区财务部缴纳保证金5000元,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比价结束后退回,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合同签署后退回,比价过程中有不良行为或中标后有毁约行为的不予退还保证金。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2日17:00,报名时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前来报名时提供)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前来报名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七、递交材料时间:2020年1月6日10:30。

联系人:刘贺 联系电话:17532022668,0312-8786131

 

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崔庄服务区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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