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服务区空气源热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RHP-C081700820819-1-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服务区空气源热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以冀交投收【2017】277号文批准实施,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7】143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供货地点: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服务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含:现场旧锅炉设备拆除(不含末端);空气源热泵机组(循环水泵、软水器、水箱等配套设施)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维修保养及其全部相关工作;管道、管件、线缆等施工安装。分为3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对应服务区 | 供货、安装工期 | 1 | 职工食堂泵房:制热量(KW)(A-12/w41℃) ≥12 | 1台 | 保津高速(G18荣乌高速)崔庄服务区北区 | 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 职工宿舍、综合楼、超市公厕:制热量(KW)(A-12/w41℃) ≥59 | 对应分别为1、3、1台 | 加油站:制热量(KW)(A-12/w41℃) ≥15 | 1台 | 售货亭:制热量(KW)(A-12/w41℃) ≥6 | 1台 | 综合楼:制热量(KW)(A-12/w41℃) ≥59 | 3台 | 保津高速(G18荣乌高速)崔庄服务区南区 | 加油站:制热量(KW)(A-12/w41℃) ≥15 | 1台 | 汽修车间、加油站:制热量(KW)(A-12/w41℃) ≥15 | 对应分别为1、1台 | 保津高速(G18荣乌高速)霸州服务区北区 | 职工食堂、泵房:制热量(KW)(A-12/w41℃) ≥12 | 对应分别为2、1台 | 超市:制热量(KW)(A-12/w41℃) ≥27 | 1台 | 公厕连廊:制热量(KW)(A-12/w41℃) ≥59 | 1台 | 汽修车间、加油站:制热量(KW)(A-12/w41℃) ≥15 | 对应分别为1、1台 | 保津高速(G18荣乌高速)霸州服务区南区 | 泵房:制热量(KW)(A-12/w41℃) ≥12 | 1台 | 超市:制热量(KW)(A-12/w41℃) ≥27 | 1台 | 公厕连廊:制热量(KW)(A-12/w41℃) ≥59 | 1台 | 2 | 加油站:制热量(KW)(A-12/w41℃) ≥8.7 | 2台 | 保津高速(G18荣乌高速)雄县服务区北区 | 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 职工宿舍、综合楼、超市、公厕、超市仓库:制热量(KW)(A-12/w41℃) ≥48 | 12台 | 配电室泵房:制热量(KW)(A-12/w41℃) ≥5.6 | 1台 | 保津高速(G18荣乌高速)雄县服务区南区 | 综合楼、超市、公厕:制热量(KW)(A-12/w41℃) ≥48 | 8台 | 加油站:制热量(KW)(A-12/w41℃) ≥8.7 | 2台 | 3 | 泵房:制热量(KW)(A-12/w41℃) ≥15 | 1台 | 承秦高速承德服务区 北区 | 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 综合楼:制热量(KW)(A-12/w41℃) ≥59 | 4台 | 30T水箱(不锈钢体,高效、保温) | 1个 | 泵房:制热量(KW)(A-12/w41℃) ≥15 | 1台 | 承秦高速承德服务区 南区 | 综合楼:制热量(KW)(A-12/w41℃) ≥59 | 4台 | 30T水箱(不锈钢体,高效、保温) | 1个 | 泵房淋浴:制热量(KW)(A-12/w41℃) ≥15 | 1台 | 承秦高速宽城服务区 北区 | 综合楼:制热量(KW)(A-12/w4℃1) ≥59 | 4台 | 30T水箱(不锈钢体,高效、保温) | 1个 | 泵房淋浴:制热量(KW)(A-12/w41℃) ≥15 | 1台 | 承秦高速宽城服务区 南区 | 综合楼:制热量(KW)(A-12/w41℃) ≥59 | 4台 | 30T水箱(不锈钢体,高效、保温) | 1个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为具有所投标段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且具有相应的同类货物的供货业绩,信誉良好。 3.1.1 制造商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所投标段的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之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制造商近3年内(2014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有2个同类货物的供货业绩合同(每个业绩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 3.1.2 代理商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所投标段的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之内,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且设备制造商满足3.1.1项的资质要求,代理商近3年内(2014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有2个同类货物的供货业绩合同(每个业绩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3.5同一制造商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其中3个标段的投标,且只能中标其中2个标段。若同一品牌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将按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代理商。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如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则相应分开做多份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21 日至2017年 8 月 25 日的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1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有下列资料: 生产商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格文件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单位介绍信(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代理商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格文件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原件、设备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格式见本公告附件2)、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9 月 12 日 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00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17室(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和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http://www.hebtig.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ebggzy.cn/)、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网站(http://www.lufashiy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2楼 | 电 话:0311-68099809 | 联系人:刘 哲 |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 系 人:王岩、刘鹏 电 话:0311-69052062 传 真:0311-69052033 2017年 8 月 21 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2、设备制造商授权书格式; 3、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附件2:设备制造商授权书格式 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致: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定和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唯一的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理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 (项目名称) 招标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设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认可和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我方将作为上述投标的共同投标者并联合以及分别地对投标要求负责。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 (盖章) 制造商: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职务: 职务: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备注: 1.若为进口设备可提供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需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产品授权代理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允许实际开具的授权书与本授权书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授权书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3.授权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准要求 | 制造商 |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所投标段的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之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代理商 |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所投标段的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之内,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且设备制造商满足本表的制造商资质要求。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准要求 | 近3年内(2014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有2个同类货物的供货业绩合同(每个业绩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 |
注: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不可互用,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业绩应为代理商业绩,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业绩应为制造商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16年6月1日至今)不曾在空气源热泵供货安装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空气源热泵供货安装合同被解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