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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沿海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加油站市场化招商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能源管理部  点击数:4005  更新日期:2022/8/1 11:08:01】

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沿海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加油站市场化招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组织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沿海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加油站市场化招商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抚宁服务区位于沿海高速K13+800公里处,共占地133200平米,设有餐厅、超市、客房、汽修,加油站等经营场所3960平米,办公场所427平米。

昌黎服务区位于沿海高速k61+850公里处,共占地220亩,设有餐厅、超市、客房、汽修、加油站等经营场所2460平米,办公场所120平米。

乐亭服务区位于沿海高速K97+500m公里处,共占地144667平米,设有餐厅、超市、客房、汽修经营场所3194平米,办公场所146平米。

曹妃甸服务区(即唐海服务区)位于沿海高速K136公里处,共占地面积222亩,设有餐厅、超市、客房、汽修、加油站等经营场所2460平米,办公场所120平米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每个标段成交一家供应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服务区及加油站南北两区对外市场化招商。服务区业态方面:服务区的超市、餐厅、住宿、汽修、广场经济、公益性服务等经营业态,但不包括LNG加气站、充电桩、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加氢站等新能源经营业态。加油站业态方面:加油站的成品油、车润车辅、便利店销售。

昌黎服务区(非油业态)当前已存在外部承包经营主体,框架协议包含与昌黎加油站联合促销引流等条款,框架协议合同期内关于加油方面相关权利义务转移至本次成交供应商。昌黎服务区非油业态维持现有经营状态,本次招商为昌黎服务区的加油站。

2.2 标段划分、最低限价及租赁费交纳:

本次询比采购共分为4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关内容如下:

标段

经营服务区或加油站名称

经营范围

最低限价

(租赁费)

租赁费的交纳

第1标段

抚宁南北服务区及加油站

服务区的超市、餐厅、住宿、汽修、广场经济、公益服务项目等经营业态,但不包括LNG加气站、充电桩、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加氢站等新能源经营业态;加油站的成品油、车润车辅、便利店销售等项目。

1067万元/年

租赁费分两个阶段收取,每个阶段的租赁费均采用一次性收齐的方式:

第一阶段:自签订合同至2025年10月29日(乐亭服务区至2025年11月30日),租赁费交纳给采购人指定单位“河北交投中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

第二阶段:自2025年10月30日(乐亭服务区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7年12月20日24时,租赁费交纳给采购人(即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第二阶段开始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

供应商按年进行报价,合同期不足整年的,租赁费实际交纳时按具体天数进行折算。

第2标段

昌黎服务区的加油站

加油站的成品油、车润车辅、便利店销售等项目。

917万元/年(只包含加油站,不包含非油业态)

第3标段

乐亭南北服务区及加油站

服务区的超市、餐厅、住宿、汽修、广场经济、公益服务项目等经营业态,但不包括LNG加气站、充电桩、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加氢站等新能源经营业态;加油站的成品油、车润车辅、便利店销售等项目。

996万元/年

第4标段

唐海南北服务区及加油站

1078万元/年

2.2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河北省级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标准。

2.3 合同期限:自签订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20日24时。此期间由成交供应商对服务区及加油站进行经营(昌黎服务区只包含加油站,不包含非油业态),并按照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单位)交纳租赁费。

2.4 租赁费交纳:租赁费分两个阶段收取,每个阶段的租赁费均采用一次性收齐的方式:

第一阶段:自签订合同至2025年10月29日(乐亭服务区至2025年11月30日),租赁费交纳给采购人指定单位“河北交投中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

第二阶段:自2025年10月30日(乐亭服务区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7年12月20日24时,租赁费交纳给采购人(即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第二阶段开始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

2.5 其他内容:

2.5.1 服务区现正在租赁期内的项目情况:沿海高速目前尚有15个租赁或合作协议未到期。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收成交标段服务区现有的租赁及经营合作项目并履行至现有的租赁及经营合作项目合同期满;现有的租赁及经营合作项目合同期内,合同甲方相关权利义务转移至成交供应商。已出租项目,如租金已缴纳至本协议生效日后,则原合同甲方不退还租金,本协议生效日后的租金收益仍归原合同甲方所有;如本协议生效日后,原合同租金未缴纳的,向本次成交供应商交纳租金。涉及现有的租赁及经营合作项目固定资产及投资装修问题的,成交供应商有义务与其协商并妥善解决。其中昌黎本次为加油站招商,不涉及到服务区业态,框架协议合同期内关于加油方面的相关权利义务转移至本次成交供应商,不涉及服务区现有的租赁及经营合作项目的租金缴纳和固定资产及投资装修问题。

抚宁服务区南北区各有3个小吃经济项目正在租赁期内(1个在2022年12月31日到期,其余为2023年3-4月份到期)。

昌黎服务区南北区业态(客房、餐厅、超市,不包含加油站)正在对外租赁经营,存在承包框架协议。本次为加油站招商。

乐亭服务区南北区餐饮业态责任承包、土特产店正在租赁期内(分别在2023年1月-2月份到期)。

曹妃甸服务区(即唐海服务区)南北区美食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南北区土特产店、北区餐厅正在租赁期内(2023年12月31日到期)。

抚宁、昌黎、乐亭、曹妃甸服务区南北区汽车维修、清洗业务正在租赁期内(2022年12月31日到期)。

2.5.2 市场化提升改造:本次成交供应商需对服务区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和形象提升,每对服务区投资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昌黎加油站进行必要的改造,具体金额不限)(投资金额以成交供应商聘请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审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于本协议签订后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指定区域的升级改造。

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必须对服务区污水处理设备进行维修,使污水排放标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2)必须对卫生间进行提升改造,确保硬件设施完好;(3)必须对乐亭服务区南区客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4)成交供应商应酌情、择期对服务区外观进行改造,确保经营质量有效提升;

2.5.3人员安置:人员安置应在全员接收的原则下,充分尊重员工个人意愿,确保稳定过渡,成交供应商需接受以下两点要求:

1)须按照交接时服务区及加油站实际职工人数全员接收,保证工资、福利按期发放、各项社会保险按期参保全额缴纳,其标准不低于现有工资、社会保险、福利水平。

2)自有员工安置过程中,如有个别员工不愿接受成交供应商安排的岗位工作,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参与协调解决,因此产生的协调、管理、赔付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5.4 成交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统一零售价格、统一监管标准、安全、数量、质量等相关要求进行经营并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经采购人授权同意后,罩棚形包、商标品牌可使用双方的LOGO和商标标识,并可使用双方零售管理系统。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监督管理。运营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出现的对采购人品牌造成的任何影响,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成交供应商须以上月销量为基数,在采购人供货价格与成交供应商进货价格同等条件下,每月从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单位)处采购成品油、非油商品比例不低于上月销量的2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2021年度营业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年末数)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此项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具有不少于1座加油站经营业绩或提供1个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之一需满足此项业绩要求)。如提供加油站经营业绩,可以为自营或租赁经营,加油站为供应商单位分支机构或供应商单位为加油站最大股东,视为供应商此加油站业绩满足要求。如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属于供应商单位分支机构的或供应商单位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属单位最大股东的,视为满足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网站查询不到的,视为满足要求)。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如为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接受报名时间在前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如为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其他要求)。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个人参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如为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其他要求。

3.3本次询比采购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次询比采购,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询比采购,出现上述情况者,其询比采购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询比采购申请将被否决。

3.4供应商只允许参加其中1个标段,且只允许成交1个标段。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 8 1 日至2022年 8 3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领取询比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8 10 日9时30分,地点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参加现场开启的供应商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ufashiy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概不负责。

8.其他

采 购 人:河北省禄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航投大厦20 层

联 系 人:翟永位

电    话:0311-68008961

 

采购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 系 人:王岩

电    话:0311-6905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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